【地板技术】体育馆用木质地板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一览表
体育馆用木质地板//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一览表
体育馆用木质地板是由面层地板、载荷分布层(毛地板)、龙骨、隔离层、减震垫、调平垫块和踢脚线等结构层按不同结构型式和技术要求铺装的用于体育馆的专用地板。涉及到多种类产品,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也是不同的。国检中心将GB/T 20239-2013《体育馆用木质地板》中对各项产品的性能技术要求进行编辑整理如下:
1. 材质要求
2. 规格尺寸偏差要求
面层地板、载荷分布层(毛地板)、龙骨,踢脚线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2规定,其中实木复合地板的表层单板厚度应大于或等于2mm。
隔离层聚乙烯吹塑薄膜的公称厚度应符合GB 13735-2017的表1中Ⅱ类的规定。
整体结构厚度偏差为与mm。注;整体结构指体育馆用木质地板铺装完毕,位于建筑地面上部的结构。整体结构厚度偏差为建筑地面上表面至体育馆用木质地板面层地板上表面的厚度与公称厚度之间的差值。
结构层尺寸偏差面层地板、载荷分布层(毛地板)龙骨、调平垫块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隔离层聚乙烯吹塑薄膜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 13735-2017中5.1、5.2和5.3的规定:减震垫的尺寸偏差应符合HG/T 5328-2018中3.2的规定;踢脚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LY/T 1987-2020中表2的规定。
可拆装式体育木质地板结构单元的尺寸偏差,长度为±0.5 mm,宽度±0.5 mm,厚度±0.5 mm。
3. 外观质量要求
面层地板为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集成地板时整体面层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规定;面层地板为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时整体面层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8102-2020中5.3的规定。
面层地板外观质量(死节和漆膜粒子除外)应符合5.3.1规定。任意1m长度范围内,死节直径应小于或等于5mm,死节个数应小于或等于2个,直径3mm以下的死节不计;漆膜粒子个数小于或等于2个。
载荷分布层(毛地板)龙骨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规定。
隔离层外观质量要求:非织造布应符合FZ/T 64076-2019中4.2的规定;聚乙烯吹塑薄膜应符合GB 13735-2017中5.4的规定。
减震垫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HG/T 5328-2018中3.1的规定。
调平垫块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
踢脚线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LY/T 1987-2020中5.2的规定。
可拆装式体育木质地板结构单元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面层地板和载荷分布层(毛地板)龙骨的相关规定。
4. 理化性能要求
面层地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6规定。
载荷分布层(毛地板)与龙骨理化性能应符合表7规定。
隔离层理化性能:非织造布应符合FZ/T 64076-2019中4.1的规定;聚乙烯吹塑薄膜应符合GB 13735-2017中5.5的规定。
减震垫理化性能:应符合HG/T 5328-2018中3.3的规定。
调平垫块理化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踢脚线理化性能应符合LY/T 1987-2020中5.3的规定。
5. 整体功能性要求
功能性要求应符合表8规定。